第77章 无聊的绯凛(2 / 4)
角落,又被其他人捡了过去,引起一段不必要的纠纷,我却跟着躺枪了,被阿武那小子嫁祸了一手,顺势除掉大小姐身边的可疑的家伙,真是好算计。
可是我并不是什么可疑的家伙啊…男人的嫉妒心也会这么夸张?
“那么,究竟是谁有机会把这么一把剑扔在霹雳堂的核心地带?”霹雳堂那么大,每天来来往往的人这么多,一些身份高贵的贵客也有机会自由进入霹雳堂内部,“我怎么知道是谁做的啊…”真是烦人…找不到夜行义贼,我的嫌疑很难彻底洗干净,只不过转念一想,别人‘夜行义贼’都已经想要息事宁人,还要被我抓出来,好像也挺倒霉的。“不不不,偷东西就是不对的!”
那我还去古墓里偷了一块大石头呢…果然没有资格说别人。
更何况,洛长老是因为那一身轻功才认出来的,如果他真的可以踩着莲叶飞过莲花池的话,那的确是在我面前,我也追不上他,轻功是我的软肋,因为手脚为了锻炼力量而导致身体太重了,又没有绑着石块练习过跳木桩,这是练习轻功的基础。
绑着沉重的沙袋或者石块练习在摆好的木桩上跳跃,久而久之,取下负重的那一天就会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越跳越高,越跑越快。
“少了那么多黄金,房间里都整洁多了。”不然连我都觉得太挤了,流苏说得没错,很多东西黄金是买不来的,所以有钱,对于我和流苏还有绯凛这种组合来说,只是吃喝得更爽了而已。
“月落少主,成天呆在房间里觉得好闷啊。”绯凛打开窗户,但是窗外不是她熟悉的丛林,也没有树给她爬,一般的狼是不会爬树的,但是绯凛又不是一般的狼…
“呃…这怎么办,天京城里有很多赌场和戏台,娱乐项目很多,不过,我觉得你都不会喜欢的…”江湖百晓生那个白面书生游荡的丽春院也算是娱乐项目之一吧,然而我是不可能带着绯凛去那种地方的,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就是保持身价比较高一点而已吗?不知道江湖百晓生那家伙抱得美人归没有。
“是啊,这里好多人的行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爷爷这么做过。”那是当然的,绯凛的爷爷也就是上一代守墓人一辈子都只在丛林中的小木屋,守着古墓而已,和天京城的生活完全是两个概念,甚至和我在星月峰的生活都完全不同,忘忧村的条件都比守墓人要好得多吧?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守护古老的墓穴。
“嘛…要不再弄点好东西吃吃吧?”我看来看去,最让绯凛感兴趣的还是伙食,不管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