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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分地(1 / 3)

严格来说部队分地并不是把地分给军人家属们, 而是把地的使用权给他们,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部队没有产权, 但是有处理权,而且还不需要像农村那样交公粮, 主要是因为这地是三年困难时期时候开垦的,是为了度过饥荒,面积比起农村的地, 确实不大, 而刚开垦出来的地又比较贫瘠, 灾年的时候对部队来说也只是添补一二, 不至于饿死。

但是即使是这点儿地, 对人们来说还是格外重要的,早先拥有的家属不乐意把这块吃到口的肉让出去,不管是城里的军嫂还是农村的军嫂, 大家都刚经历过那三年,经历过‘瓜菜代’的日子,最困难时候供应粮都差点领不到,差不多靠地里出产的作物还有这些山头河流过活,现在才是六二年, 旱情已经解除, 但是挨过饿的人都有了囤粮的习惯,巴不得自己家里多点粮食呢,哪里舍得把地让出去?

后来的那些部队家属们也是这么想的啊, 全国又不是只有他们经历过那三年,他们也经历过,有的当初没机会随军,在乡下在城里日子更不好过呢,又不像部队那样能有地种粮食多少有点填补,还有部队都是壮劳力,山头这么大,怎么也能找点吃的,哪里像他们在乡下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十几二十口人凑在一块,在城里连个山头找吃的都没。现在部队有地,他们来随军的也该分一份,谁还不是址城军区的,可没有搞特殊化的道理。

于是两方便吵起来,主要争吵战斗力还是军嫂们,部队里的兵是不能这么吵的,纪律严格,原先的部队又被打散分到各个师里,原先的领导也是调走,这样一来即使有那心思的也成不了大气候,方便管理。而军嫂们不比军人受过训练,自然没那么好管理,双方很是吵了一段时间,到现在,事情终于要有个结果。

很明显,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地是会重新分配的,只是怎么分,原先家属和后来家属是谁得益多,这才是大家的关注点。

而最后,领导们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让大家伙完成了对地的分配。不管是原先家属还是后来家属,分的地都一样多,不论级别如何,大家一视同仁。

反对?不可能的,上次打压水井大家不是都同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吗?他们可是在大会上像军嫂们确认过的,都同意的(不吭声的视为默认),不是独断专行决定的,而是得到群众认可的。

打压水井跟分地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为什么不能?压水井和地不都是公家的,上次大多数人要打水压井公家同意了,现在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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