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三章 关于“我要”和“我还要”(2 / 3)
诚跟宣宣今晚只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而已,宣宣便敢靠林诚这般近,这意味着什么林诚身为一个老司机怎会不明白?!
“你头发有些乱了,其实你剪短头发的话可能会更好看,我帮你理一理。”林诚伸出手,把宣宣几缕被风吹散的头发别到耳根后面,手指有意无意间碰了碰宣宣的耳垂。
“嗯哼……”
耳垂貌似是宣宣的敏感部位,被林诚陡然接触到,情不自禁发出一声申吟,双腿都有些站不稳了,身子一歪,就如同把维密大秀当成粉丝见面会的奚梦谣一般,向着大地之母扑街而去。
“哎呀!小心!”
“嗯哼……”
林诚眼疾手快,见状一个欺步便把宣宣揽在怀里,只是他的禄山之爪好死不死的恰恰抓住一团软绵绵的物体,令得佳人眉头轻蹙,娇喘出声。
“你没事吧?”渣诚手掌依依不舍的离开佳人恰好可堪一握的娇小玉兔儿,关心的道。
“不好意思,我今晚穿了高跟鞋,老是站不稳。”宣宣娇羞的道。
“脚踝崴到骨头了没有?要不,到我那儿去擦些药酒。”林诚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邀请道。
“那……就打扰林生了。”宣宣迟疑了那么一两秒,最终答应了林诚的邀请。
其实宣宣她的脚踝屁事都没有,她也知道答应林诚的邀请后将会发生什么,然而这不正是她今晚所追求的吗?
而且实话实说,林诚的相貌非常帅,如果他那方面的能力也如他的相貌一样吸引人的话,也许今晚她还会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呢!
何乐而不为?!
其实女人也是非常好色的,比如主持《康熙来了》的小S就把女人的好色本能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个上《康熙》的帅男型男通通都逃不掉被小S大吃豆腐的下场。
内地娱乐圈进入小鲜肉时代后,好色的女粉丝同样刷新了全国人民的三观,为了追捧偶像,这些女粉丝们一掷千金,把没什么本事的小鲜肉们推到市场主流的位置,导致黄勃、陈到明这些实力派演员的片酬都远远比不上小鲜肉。
宣宣同样也是如此,如果林诚长着一张八两金的脸庞,估计她早就甩头走人了!
……
林诚为了打炮方便,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包了一家总统套房足足包了三年,即使酒店方为林诚打折又打折,这三年的包房费加起来有五百万港币。
这才1998年呢,包下一间总统套房只为了打炮方便,林诚的行为堪称穷奢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