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九章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3 / 3)
商红说:“都是他们害的我!都是他们!乔青莲,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不服,我要上诉!我要到最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一个星期后,一篇长篇通讯,《正义的力量》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主编写了编者按,上海《文汇报》第二天就转载此文。
随即,《相宜日报》也全文转载。
郭怀亮一举成名天下知。
随之被天下知的,还有一个年仅二十四岁的律师章文豪。
郭怀亮将三份报纸用挂号信寄去美国。
乔青莲讲报纸从头到尾细细看了一遍,果然不愧为是老狐狸,将这拔到了一个政治的高度,比我想的还要周到。
这下,郭怀亮算是出名了!《光明日报》和《人民日报》是齐名的,在这上面写一篇文章,那就是记者届和文学界的至高的荣耀啊。
章文豪这会儿也出名了。
打开信,信里,只写了两句话:商红用燃情香和催情香水,男人哪个能受得住?不要过分责怪。会保密的,勿担心!
原来,原来如此!
商红为了对付我,竟然下了如此大的本钱!
尚德宣这个老实人怎么跑得掉?
算了,我早就没有责怪他了。
说到底,他不是柳下惠,更不是圣人,他只是一个凡胎肉身,自然会犯错误。
这报纸一出,还加了编者按,就代表了官方的一种态度,此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商红,你上诉吧,就是上诉到天边,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了!
你就将牢底坐穿吧!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