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6章 艰难的战斗(2 / 3)
知道自己比拼速度完全不会是约翰对手的陆风,人在空中胡乱的开枪,沙漠之鹰每一次开枪都带着一股雷鸣一般的咆哮,巨大的后座力道将陆风带着在空中无规则的乱飞,再加上陆风本身的小幅度抖动,约翰忽然发现自己竟然锁定不住陆风了。
可是这并不难得倒约翰,约翰的手中拿出了一颗手雷,手雷扔到了空中,约翰一枪打在了手雷身上,覆盖面积极为广泛的手雷带着一阵鲜红色的火浪,朝着陆风吞噬而去。
陆风被这股手雷的气浪,带着又朝轨道内飞去。
约翰朝着气浪内连开四枪,将手中的左轮子弹给打完。
约翰病不相信自己的预判,一发都中不了陆风。
当火浪散去的时候就是陆风的死期,约翰这么想到。
人算终究不如天算,在呜咽声中,地铁转动着齿轮,从隧道内滚滚而来。
在手雷的火浪消失的刹那,陆风随着而来的地铁消失了踪影。
约翰脸上的狞笑失去了踪影,脸上变得更加的阴沉。
约翰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就是能嗅到别人身上的味道,骑士团的队长威尔逊被人叫做最忠诚的狗,但是威尔逊这条狗可没有这个能力。
陆风的味道就在地铁里面,约翰已经闻到了这个黄皮猴子的血腥味道,这也证明了一件事情,陆风已经中枪了!
拿着左轮枪的约翰走进了地铁里面,这并没有引发多大的骚乱,因为伦敦的地铁向来很少有人,四号线的又是一个偏僻的航线,所以大多数车厢空空如也,就算是有人也不过是还在睡觉的流浪汉。
花上几英镑可以在地铁内随意睡觉还有空调享受,这对于流浪汉们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待遇。
脸上带着残忍笑容的约翰,拿着手枪一辆辆车厢地检查了过去。
有些流浪汉看着约翰手中的枪械会有点害怕的神色,大多数流浪汉则表情淡然的多了。
在允许枪支的国家里面,拿着枪出现并不稀奇,更别说在四号线这种地方。
更有几个流浪汉盯着约翰神情不善,他们上上下下打量着穿着一身名牌服饰的约翰,在寻思着在这个倒霉鬼手里到底可以抢劫出多少钱!
即便这个人手里有枪,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来说,他们也不在乎。
在美利坚和英国留过学的留学生们,都养成了早睡的好习惯,因为夜色下的伦敦就是犯罪者的天堂,外来移民已经将这座浪漫的城市毁了。
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