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沈瓷娃娃(2 / 4)
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