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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御用抓蛐(4 / 4)

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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