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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他还没出事,陈年就出事了,那孩子从小到大没受过一点挫折,来一次就是这般残忍。
白附子挑了个晚上的时间去看他,走时望着医院的大钟出神。
算起来他离开这儿已经有差不多十年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日子得过且过,没了那个严苛的时间表,他就活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向晗,我活不久了。”
“什么?不是说躁郁症已经缓解了很多吗?不要说这种话,附子。”
“不是,是时间差不多到了。”白附子看着比他矮一个头的Omega,以前他总是羡慕对方,现在看着人迅速红起来的眼圈,只叹Omega不愧是比一般人要敏感得多,“反正不会有那么快,就先通知你一下,怕你到时候太难过。”
“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白附子摇摇头:“十年前这条命就是捡回来的了,现在差不多是还回去的时候了。”
“你……要去看看老方吗?他一直在等你。”
“噗,等什么等,他不该以为我早就死了吗?”
“你知道他人比较固执的……附子,你别走。”
白附子挣开向晗的手:“谢谢你,向晗,这么多年来辛苦了,我很开心能遇到你,遇到年年。”
白附子挥挥手,徒步回去。
可惜脚不受控制,居然走错了路。
那时候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这家医院,方决明带着他慢慢走来医院取药,再慢慢走回家。
就像小时候手牵着手,在小森林里散步。
他们为什么走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呢?
白附子站在曾经住的楼底下,看家里一盏灯亮到天亮,苦笑一下,终于摇了摇头走了。
有个人,还在等一个不回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