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4 / 5)
苍夏“哦”了一下:“那你跟他熟吗?”
熟?怎么可能熟。
他因为长得好,老是被拿出来跟石印松比来比去,让那群无聊的女生选什么系草,结果选到最后就是光看脸他赢,加别的,他就输。所以他被人私底下称为花瓶系草,而石印松是正儿八经可以拿得出台面的系草。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输的那个人伤害最大。
魏沈骏讨厌石印松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跟他熟?
苍夏见他不说话又问他:“你跟石印松熟……”
魏沈骏冷笑一声:“熟又怎么样?让我给你递情书?想都别想,你就是递给我我都还得考虑一下呢,呵呵。”
苍夏怒了,起身狠狠踹了他一脚就走了。
隔周,魏沈骏就收到了苍夏的情书。
“给。”
“什么?”
苍夏冷笑一声:“情书,你不是要吗?来,考虑一下。”
说着,把粉色的信封往他手里一塞,走人了。
他懵了几秒,等人走了低下头一看,看到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几个字:给魏沈骏的情书。
直白。
是她的风格。
艰难地咽了口口水,他再抬头去看那个离开的背影时,刚巧看到她回过头跟他做了个飞吻的动作,然后就跑了。
没有丝毫预兆地,他的心忽然就跳了起来,扑通扑通扑通扑通,他耳朵里全是咚咚咚的响声。
他深吸一口气,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信封打开看。
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田园风印花信纸,跟信封颜色一样,是粉色系,双面都有图案,很漂亮。
他把叠得整齐的信纸抽出来,小心地打开。
上面只写着两句话。
【你真以为这是一封情书吗?别自恋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就落了下来,从喜马拉雅山巅落到了雅鲁藏布大峡谷。
那一刻的心情很难形容,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大概就是……让他想自嘲地笑一下都弯不起嘴角……吧。
就像现在,只是过了一条马路而已,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低着头看脚尖,看着看着眼睛就模糊了。太丢人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魏沈骏!”
他听到苍夏在后面叫他,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连忙要走,却被一把拉住了。连擦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就给她看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