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败类(四)(3 / 5)
小兔子的眉头又拧成一团,她歪着脑袋,似乎在仔细思考他的话。
片刻后,麻花状的眉尖渐渐舒展开来。
“可是,人生本来就是由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构成的呀。”
她看向他,神情严肃又认真:“想吃糖醋排骨就得学着去做饭,想瘦一点就得坚持每天锻炼,想考第一名就努力看书复习,想得到一段感情就要用心去争取……”
“你看,所有人的生活都是这样啊。都是先有这些没意义的事,才能学着去做一些超出活着这一层面的事。”
她弯起眼,冲他笑了笑,“如果连这些简单细碎的事情都不愿意做,又怎么可能得到自己最想要的东西呢?”
许翊听得有些头昏脑涨。
他不想学做饭,一点都不想。
他就想以后想吃糖醋排骨的时候,这只小兔子能做给他吃。
许翊俯身,将她圈在自己和沙发中间,轻声哄道:“可我就想吃你做的糖醋排骨,想吃一辈子。”
话音刚落,小兔子震惊地瞪大眼睛,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
“许翊,你根本没听懂我在说什么!”
她推开他,飞快地穿上鞋跑出门,匆匆起身之时,打碎了桌面上的一只碗。
许翊盯着地板上的瓷碗碎片,懊恼地捂住眼睛,后仰倒在了沙发上。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怎么能跟她说出这句话呢?
她那么傻的女孩儿,万一当真了,怎么办?
一语成谶。
小兔子果然当真了,正如他最害怕的那样。
过往的二十年来,许翊从未有一刻彷徨和无措至此。
小兔子又傻又好骗,她需要一个能帮她抵挡风风雨雨的人,她需要一个能为她撑起一片天的人,她需要一个稳妥又能让她有安全感的人。
可他不是。
她这样积极努力的女孩儿,理应喜欢那种顶天立地有追求的男孩子,最起码能跟她一样懂得如何生活。
可他也不是。
说来可笑,他这辈子唯一的目标,不过只想毫无负担地游戏人间,将所有感兴趣的事尝试一遍罢了。
等哪天他玩腻了,便随便找个寺庙出家当和尚。
反正生活如此无聊,在庙里或者其他地方,对他并无本质区别。
他终其一生,不过就只想混吃等死而已。
这样的他,会是她真正想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