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3 / 3)
条,上面写了一行字:阿婴,五日后再来找你玩。
字写得潇潇洒洒,不拘一格,行云流水一般,总之很好看。
沈樱墨也是个会写毛笔字的人,而且她不觉得自己比纪遇写得差。
“春夏,我出去一趟,你留下看家。”
“是,小姐。”
香甜醉已经上了几日了,她得去醉客楼问问反响如何,换上一身男装,沈樱墨便出发了。
远远的就看见醉客楼进进出出的有不少人,看来卖得不错。
刚一进门,齐华就看见了她,“杜公子,您来了。”
“我就是来看看香甜醉卖得如何。”
“如今香甜醉刚上了三天,大街小巷都开始传着它的可口,京城不少达官贵族都过来尝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们也派了下人来买回去尝呢。”
“嗯,”沈樱墨满意地点点头,“你继续忙,我随便转转。”
“好嘞。”齐华说完便接着去别地招呼了。
沈樱墨环视了一眼,突然被一个娇俏可人的小公子吸引了眼神,之所以用娇俏可人这个词来形容,是因为他面容精致,太像一个女孩子了。
那个小公子面前还摆了六份布丁,这是有多爱吃,也不怕腻了。沈樱墨走上前,想搭讪他一句,却发现他竟然扎了耳朵眼……还真是个女孩子。沈樱墨赶忙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松了一口气,幸亏原主没扎耳朵眼,她的女扮男装应该没那么粗糙大意。
沈樱墨自顾自的在她面前坐了下来,“嘿,小公子,我想问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