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2 / 7)
,说学民乐单纯是为了升学,但现在也不想了。
她是喜欢的。
要不然这么辛苦的高中生活,她还能坚持。再烦再累,练琴时她都会把这一切忘掉。
虽然弹完更疲惫,但蓝烟好像从来也没有后悔过。
当她拨出的音,和小伙伴完美配合时,整个人都被一种不可明说的感动充盈着。
如果这都不算喜欢,什么算。
原来她羞于承认。
蓝烟一度以为,有资格说“喜欢”的应该是些音乐附中的天才,由她们来说,半吊子太矫情了。
而现在,与其说她愿意承认喜欢乐器,不如说是——
对自己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她也堂堂正正的喜欢。
这是不是蓝乔说的长大呢。
蓝烟一时想不出答案。
“……蓝烟。”
“啊?”她收回心神。
她看着靳骞,看他微皱着眉思索。
把薄薄的唇,咬到从泛白到充血,泛着饱满水润的红。
蓝烟想起弹窗里跳出来的总裁小说,说“这女人该死的诱惑”,那种美而不自知的情态。
咳,所以靳骞这是在以身试法吗。
蓝烟喉咙干干的,说:“不夸就算了。”
“……我想听很久了,真的。”
不,他想说的其实是——
蓝烟,我想听你弹这曲战台风,很久了。
蓝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被美色诱惑,被他这一句意味不明的话就哄好了,还拉着他说,元旦晚会那天,一定要认真听呀。
靳骞当然答应了。
他又一次安静坐在台下,看她在聚光灯下,闪着光。
很难想象,水一样柔软的少女,竟能弹拨出这样激昂健气的音调。
这和上次他听过的瑶族舞曲,太不一样了。
这几年,国风热复苏,喜欢民乐的同学不少。
许多同学被那段又燃又霸道的扫摇镇住了,等一曲终了,才压着声感叹起来。
“这手……这么弹,真的不会抽筋吗?”
“真的,那么多音,要是一段时间不练,她们还能记得吗?”
简余余:“决定了,这曲子就是我未来的新闹铃了,听了就让人元气满满!”
前面有男生笑她:“是元气满满,恨不得提刀砍人那种吧。”
简余余:“……”还真是。
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