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 表现真我(2 / 3)
只是看的工作结果,结果好,奖励自然多。
其实,这种方式非常合理,也非常正确,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会存在为了加班费而凑时间的情况发生。
但是,在邱俊坤看来,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他的合同清清楚楚写着每天八小时工作,超出部分,理应拿到加班费。
公司凭什么将风险转嫁到员工身?
如果作品不成功,最大的责任应该是公司,而不是员工。
各家公司心知肚明,邱俊坤在国外成长的经历,使他对于加班的看法,与国内员工不同,
欧美国家大多数员工,都是到点收工走人,不会多呆一分钟。如果有工作需要加班,他们同意的前提,是有加班费。
他们的加班费正常薪水高出许多,加班时间也只会多算不会少算,而且老板还需要为员工叫外卖。
邱俊坤在国外的耳濡目染之下,根本不能接受华夏这种先工作,后拿钱,而且是看“业绩”拿钱的高强度工作模式!
对于邱俊坤“只认钱”这一点,不少公司勉强可以接受,会破例满足他的要求,然后聘用他。
破例的原因很简单,邱俊坤的工作能力出众,在国外知名音乐学院的求学经历,令他拥有极佳的乐感,以及编曲能力。
只可惜,最终,这些公司还是选择辞退了邱俊坤。
因为,他非常的不尊重领导,在不少人眼,甚至有些狂妄。
有时,因为对于音乐的不同理解,对于质感的不同追求,邱俊坤常常与同事乃至领导发生辩论。
原本,这很正常。
但是,在辩论过程,邱俊坤非常激动,甚至于激烈。他不仅会对对方的想法进行攻击,各种挑刺,而且言辞激烈,常常说出一些令人目瞪口呆的话。
如,某次,他的司在例会,将他的作品打回去,要求重做。
邱俊坤则认为自己的作品已经是最优秀的,没有必要重做。
他要求司给他理由,司便说他的作品不适合,邱俊坤则认为很合适。
几经争论不下,邱俊坤一怒之下,直接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司没有一点音乐素养,连一首作品是古典音乐类型,还是新古典音乐类型都区分不清,根本没有资格要求他重做。
当时场面尴尬到窒息,因为这位司确实不是学音乐出身,对于音乐的理解也不够专业,但是人家是司!
呵呵,你居然当众拆人家台?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