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3 / 4)
这真是太好了,乐捕头与花家有缘,我当然要全力相助。不知,我有否荣幸一睹为快乐捕头的名作?”
乐远岑是有备而来,她已经观察过了暗香书坊,那里也卖春宫图。于是,她按照试稿的规矩,先画了新书的前几页带来给大老板过目,就将薄薄的书页从怀里取出递给了花如令。
“算不得名作,我是个俗人,真的是为了混口饭吃。在商言商,不会让花堡主亏钱的。”
花如令翻开了书页就是眼神一凝,没有料想里的孤舟蓑笠翁,反倒是万花丛中过。
他混迹了商场几十年,才能够脸不红心不跳地赞叹到,“以我的眼光来看,我们一定合则两利。还好,我与乐捕头有缘,要是让别家赚去了这笔银子,只怕我也会叹气的。我看择日不如撞日,今日我们就把合作的契约签订了,你我都能放心了。”
下午,乐远岑带着一纸合约回到了杭州城里,这张表明能够财源广进的合约,是近日来难得的畅快事了。
元宵当夜,乐远岑逃了,远远地避开了。
纵使相逢应不识,她没有前去认识那个人。
原因可能有很多,归根到底,乐远岑能记得很清楚,是她让楚留香忘了她。
即便是轮回转世又如何,当一个人失去了记忆,他还是他吗?起码,没有记忆的香香不是她的香香。
记忆与灵魂是一个太过复杂的问题,她还没有得道成仙,要如何回答?
既然解答不清楚,那么就算了,先避开再说。
杭州那么大,总不至于再一下就撞到。而复杂的事情就交给忘情天书了,等她得道的那一天说不定就什么都明白了。
乐远岑不欲多想,就按照花如令给的地址,去找他的小儿子花满楼。她才知道原来花如令还有第七个孩子,只不过花七公子鲜少在人前露面。
花如令年轻的时候行走江湖,惹下了一桩旧怨,后来因此使得花满楼在七岁的时候被仇人所害瞎了。花如令的其余六子或是为官或是经商,唯有这个小儿子练习了一身武功,最初也是为了让他更好地在黑暗里生存下去。
这个故事有些耳熟,不仅是耳熟,更是感同身受过。
乐远岑都不愿去联想原随云,她对那个人无恨也无怨。怨恨是因为在乎,那个人造成了她的一世苦难,她已经亲手杀了他,为何还要在意对方。
至于花七公子是什么样的人,那只有见过才知道,也不知道陆小凤交朋友的眼光靠谱不靠谱?
陆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