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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2 / 12)

在后厨里,朱旬有模有样地擀着面,虽然擀得还不算精细,但也马马虎虎能够入眼了。

“我是大半个月前到的白云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从京城一路赶到了广州城,然后在城里遇到了叶孤鸿。他傻得有些可爱,将我认作了南王世子,就将我带上船一起来到了白云城,让我顺利见到了叶城主。”

乐远岑看着脸上沾着面粉的朱旬,只怕不是叶孤鸿傻,而是朱旬太会演戏了。“师兄看来一点都不着急。”

朱旬没有与平南王世子正面相对,他是在关键时刻逃出了皇宫,颇有一种天大地大的畅快感。何必为了流落民间而悲苦,如此非凡的经历将在史书上记一笔,说起来还有些小骄傲。

“前几天通缉令的消息也传到了白云城,师妹现在也不着急,我又怎么会着急。何况,这一天我等了好久,总算可以名正言顺逃离紫禁城,真想不明白为何有蠢货挤破脑袋要往里面钻。”

“平南王世子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他身为叶城主的徒弟,既是可以一身武艺行走江湖,又能每天品尝各式美味,还能娶自己想娶的人。”

朱旬后面的这些话说得很轻,连擀面的动作都有些停住了。“我是求之不得那种逍遥自在,唯愿来生不再生在帝王家。”

乐远岑不知能说什么。认真而言,她与朱旬算不得太熟,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每次除了案子之外,也就是谈些不涉朝政的闲话,并不会过于交心。因为君臣之间,亲则生狎,近则不逊。

好在乐远岑常年在京城之外,不必特意费心去把握这种尺度,而她觉得朱旬看似温和,其实有些难以捉摸。

正如此次朱旬是如何一路急速奔至了广州?他长于深宫没有离开过京城,竟是能全然无事地抵达广州,而他平日里又是怎么能偷溜出宫?不过,朱旬不说这些细节,她就不会主动去问。

“师妹,这时候你可以大胆地建议,让我早日选一个接班人,就可以彻底卸下一身重担了。”

朱旬已然又笑了起来,“大哥的孩子也十几岁了,我再熬个七八年也就能轻松快活了。”

此言涉及到皇储之事,乐远岑更是只会笑而不答了。

朱旬尚未到三十,他与先太子之间相差十来岁。先太子留有一子,朱旬却是至今无子。照理来说朱旬不必着急,他还算年轻总会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其中说不定有什么皇室辛秘,不足为外人道。

“这种事师兄该是自有主张,我就不胡乱插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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