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6 / 8)
实在不是这块料,跳舞不行、也不喜欢公司设定的人设,所以他放弃了。
不过杨晋并没有放弃喜欢的音乐,退出飞腾,开始混迹在酒吧驻唱。机缘巧合认识了现在的团员,几个人组了个乐队。成立三年,没有大火,但也有了些忠实的粉丝。
杨晋在练习生时期很照顾北溪,她的架子鼓就是和他学的。
人生第一场演唱会,也可能是最后一场,杨晋给所有家人朋友发了邀请。
要不要邀请北溪?
当时他还犹豫了好久,生怕被拒绝。毕竟当年的小姑娘,现在已经成了超级大明星了。彼此也好久没联系了,一时间不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乐队的主唱抢过他的手机,发了条微信。
不成想北溪真的答应参加,言辞间还谈起俩人训练的旧事。杨晋特别开心,一时激动还问她:要不要上台合唱《途中》?
发完他就后悔了,北溪现在的身价估计唱一首歌要好几百万吧,乐队付不起。
【北溪:好啊,什么时候排练一下,好久没唱这个了。】
看到她愿意,杨晋还是很开心的。《途中》是俩人一起写的歌,描述了追梦路上的艰辛。组了乐队这歌都是给队长唱,但在最初的时候,是北溪唱、他和音的。
【草莓诗社杨晋:嗯……我们没钱,所以算了吧。】
【北溪:不收钱的!】
啊!还是当初的女孩子,又聪明又赤诚,即使成了大明星也没变!
杨晋觉得眼睛都有点发胀,铁汉柔情,差点就落泪了。
北溪两次赶来他们偏远的工作室彩排,每次都特别认真。她好久没唱摇滚了,但嗓音和技巧依旧无能能敌。
《途中》这首歌果然最适合她唱。
乐队的人都被她的实力震惊了,一商量这首歌被放在最后做压轴。
演唱会当天,在北溪上台前,杨晋难得拿起话筒进行了简短的介绍。
“呃,你们还记得《途中》吗?”
能来这个几千人露天演唱会的人都是忠实粉丝,自然一呼百应。
杨晋笑一下,“这首歌是我五年前创作的,当时是和一个姑娘一起写的。”
他这么一说,台下的粉丝纷纷开始起哄。
“别多想啊!是我妹妹,不带邪念的那种。她现在特别成功,特别出名。”杨晋笑了一下,满脸的自豪。
“我怕以后没机会,所以特地请她来,一定要让你们听一下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