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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男神做饭(2 / 5)

“连冰箱都是满的?”

“颜承朗,”碧丝娇俏地叫了他一声,“不是说你们作家都是邋遢的吗,听说冰箱里只有泡面而已,我买了一堆的清洗液和食物。”

“碧丝,那谢谢你了。”颜承朗不冷不热地道谢。

碧丝禁不住又一次地受挫折了,心里顿时感到有那么一点不舒服,眼前这个男人,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笑容中带着疏离,但是看到他一如既往地俊美着迷,心中的那点不舒服慢慢地淡了下来,然后看着男神英俊又有弧度下颌线,痴痴地发起呆来。

16岁那年,她从苏黎世湖边遇见这个温润的男孩子,一见钟情。自此,她一有空就去苏黎世湖边散步拍照片,却一次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俊美又冷漠的少年。直到6年后的某一天,她随着父母来到中国,在出版商叔叔的家中,见到了传说中的少年作家颜达,一眼就认出当年在苏黎世湖畔拍照的温润少年。

岁月真是一把美工刀。原本眉目清秀的少年,现在五官菱角分明,微微上扬的眼睛带着湖水般迷人的目光,禁不住叫人沉沦在这种温柔中。下颌线条俊美又有弧度,英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框架眼镜,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仿佛让人置身于书海中那般浩海无垠。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那三见是不是以身相许了?碧丝当时为自已脑子中这个想法,深深地害羞了。

有人说,爱情来的是那么突然,也许一秒钟,你就爱上了某个人。碧丝觉得她与颜承朗眼神对接的那一秒钟,她心脏跳动地是那么快,突如其来地爱上了这个笼统才见了两次面的男人。

矛盾的突发点还在于,这个有着两面之缘的男人,居然不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对她冷淡得很。

颜承朗似乎习惯了碧丝偶尔性的发呆,手抚着头,就踏步进了卧室,把门轻轻地关上了,继续在桌子面前和笔记本电脑奋斗,就算没灵感,他也有强迫症,总觉得在手指头敲在键盘上的感觉很好。

“承朗,”碧丝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唤了男神一声,扭头看了空荡荡的客厅,承朗怎么不见了?

真是的,总是犯不爱理人的老毛病。碧丝悄悄地推开了房门,颜承朗端正的坐在一张卡通趴趴狗椅子上,十个手指头不停地叫着键盘,表情严肃。

碧丝作为他的编辑,一起共处过,每当男神表情严肃的在码字,她就知道他现在灵感全无,只是手指习惯性敲着键盘,强迫症上身。

很多人都夸他少年天才,其实天才他有时候也需要努力,并不是光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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