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逐渐萌芽的亡清之志 (1)(21 / 23)
在朕躬”糊弄糊弄草民然后该干嘛继续干嘛。
三年目不窥园,董老师最大的收获是把“六经注我”练到了家。
《春秋》开篇第一句的“春王正月”表面上看只是寻常的时间记载,但在董老师看来,那就乖乖不得了了。
王道之端在于“正”,而按“春王正月”的顺序,“正”次于“王”,“王”又次于“春”。为什么?
因为春是季节,天之所为;正是人事,王之所行。所以这句话是孔子在教育君王要效法上天,端正自身,走上正大光明之道。
这扯淡的功夫真是堪比豆瓣的文青。
可见,汉承秦制不假,但官方意识形态已从法家转型为打包上市的“儒教”。
此教从一阴(法)一阳(儒)两个方面为君主集权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春秋时贵族共治天下、士民百家齐放的美好情景从此一去不复返。
当然你会问,原本冰炭不容的儒法两家,咋瞬间就水乳交融了?莫非董老师是502胶?
事实上,作为一介儒生,言必称《春秋》的董仲舒还是希望汉武帝能够推行仁政的,将“原心推罪”引入司法审判也自他始。但问题是,任何一种思想,无论激进还是保守,德治还是法治,一旦走入专制权力,最终只会变成同一个样子。
两千年历史告诉我们,是权力选择了思想,而非思想改造了权力。
于是,一幅吊诡的画面呈现在世人眼前。
《世说新语》记载了一则大儒范宣儿时的窘事。范同学八岁那年在后园挑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当即号啕大哭起来。有记者自作多情地采访他:“小盆友,是不是很疼啊?”谁知范宣当场正色道:“我不是因为疼才哭的,而是因为想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的祖训!”
这条祖训是《孝经》的中心思想。伪书《孝经》是后儒假托孔子之名撰写的,将“孝”发挥到了变态的境界。
在孔子那,孝比较正常,主要是用来论证“仁”的。在他看来,孝(敬爱父母)和悌(友爱兄弟)是人天生就有不证自明的情感,而将这种对亲人的爱推及到朋友乃至众生,就是“仁爱”。
问题是再正常你也是始作俑者。“孝”就这么一路狂飙,飙到了《孝经》的高度。
当所有人都被《孝经》洗脑后(以满清入关时汉人“留发不留头”达到顶峰),律法却故意和“身体发肤”作对,陆续出炉了黥(刺面)、劓(割鼻)、刖(斩足)、宫(阉割)等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