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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3 / 7)

你个丑八怪就别出来了最好快点flop,还有问他怎么才能当上明星,需要不需要整容,会不会被潜规则。

他没整容,可是被潜了,王超不是说“你有今天全都靠我”吗?也是,没有王超选他进那个短命组合,他可能就出不了道,现在就有可能在做伴舞或是舞蹈老师,当不了偶像,出不了唱片,演不了电视剧,买不起这套破房子,也不会收到这些礼物和信。

没有王超,他就不是现在的他。

可是没有了王超,他也再做不回从前的那个自己。

从前他想,要是能红,前几年吃过的那些苦也值了。后来他红了,他就想,能和王超拴在一起好下去,这辈子都很值了。

想要红,是想过理想的人生。想要王超,是被爱驱使的本能。

他想过很多次,到底哪个更重要,每次都没有结果,这种思考好像也没有意义,就像左手和右手哪个更重要的区别。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的右手居然要去斩断他的左手。

他不愿再想了,继续翻着那些信看,看到一堆漂亮信封里,夹了一张光秃秃的明信片,很少有粉丝会寄明信片。

他把那张硬卡抽了出来,正面印了布达拉宫的高清照片,像一座高贵又孤寂的天堂。

翻了过来,书写反面字迹的那支笔出水似乎不太流畅,有几个字的笔画都断掉了。

除了公司地址和他的名字,只有一句话。

“谢竹星,我爱你”

没有落款。

字体圆滚滚的,几乎没有笔锋,每个见过的人都不信,那么嚣张跋扈的人,为什么写出来的字会是这种可爱的模样。

每次听到这样的言论,谢竹星都会想,那是你们没见过,他写字的模样更可爱,像个小学生一样,坐的端端正正,握笔的姿势标准得不得了,每个字都必须按照正确笔画来写,很少写错别字。他特别沮丧的告诉过谢竹星,都是小时候被父兄揍出来的条件反射,不好好写就觉得屁股疼。

特别可爱。

原来是去了**,和谁一起去的?路上条件肯定不好,有没有不高兴?有没有高原反应?看邮戳是五天前,现在到哪儿了?回北京了吗?

分手那天,明明气得骂娘,为什么还要说爱他。

这个傻瓜。

他躺在床上,把那张明信片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看得心渐渐感觉到了疼痛。

怎么舍得分手的?

明知道王超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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