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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如昙花一现】(1 / 3)

山东的事儿,得从济南说起。

平心而论,说各省革命,山东“寂然”,是不对的。山东的问题在于巡抚孙宝琦固然无心独立,谘议局又很不得人心,地方各势力的博弈缺乏制衡,很容易失控。试看取代谘议局的“山东全省各界联合总会”,居然举出一个在外宦游多年、11月2日才应邀回乡的前静海知县夏溥斋当会长,足见会中本地各方势力是如何颉颃不让。

早在11月5日,徐镜心就代表同盟会在各界座谈会上提出《山东独立大纲》七条,这七条决绝无比,不仅要“与满清政府永远断绝关系”,号召“凡我同胞,对于满清均有复仇之义务”,“满清课税一律停止交纳”,对于不听各界联合会调遣的军警团练,“与满贼一体仇视之”,虽然声明了“对于外国旅游绅商,均负保护之义务”,但言明山东之土地财产“无论抵押给何国、借何款”,“概不承认”。山东旧势力根基既深,德、英、日等外国利权复重,这个独立大纲若公开出去,顿时就会激起轩然大波。

经过所谓“和平派”的反复修正,交由孙宝琦代奏朝廷的“八项要求”,虽然已经抹去了对抗色彩过浓的条款,但仍然显得非常激烈——辛亥年,北省的革命诉求往往比南省更为激进,原因多种多样,如受压迫盘剥更深,利权外溢更甚,而最主要的一点,是绅商阶层于对立双方(官吏、革命党)的制约能力都不强,往往成为双方都可以凭借暴力压服的对象。

这八项要求是:

一、政府不得借外债充军饷,以杀戮我同胞。

二、政府须即速宣布罢战书,无论南军要求何条件,不得不允许。

三、现驻在山东境内之新军,不得调遣出境。

四、现在山东应解协款饷及节省项下,暂停协解,概留为本省练兵赈荒之用。

五、宪法须注明中国为联邦政体。

六、外官制、地方税,皆由本省自定,政府不得干涉。

七、谘议局章程,即为本省宪法,得自由改订之。

八、本省有练兵保卫地方之自由。

会议并声明,如清政府三日内不答复,山东即宣布独立。

这八项要求,看得孙宝琦直摇头。如果清廷居然答应八项要求,那么它所受的限制,比山东直接独立还要严厉得多:政府不仅失去了山东的立法权、财权、兵权,而且要用宪法确定山东自治的合法性,还必须任由南军提出要求,且不得借外债。说句笑话,这比列强以往各种令大清丧权辱国的条约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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