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只要工夫到位,没有攻不下的城堡 (3)(3 / 4)
到国家体育总局的公关问题,欧阳佟出了一个主意。他说,关于国家体育总局,我觉得我们需要采取一点策略。理论上,林飞虽然属于国家队的队员,可毕竟国家队并不拥有他的全部,尤其不拥有他的广告签约权,林飞完全有权决定自己做什么广告。但凡事既要合理也要合情,现在的情况是,林飞属于国家体育总局,完全置国家体育总局于不顾,很可能使得双方的关系僵化。在这件事上,我们既不能给林飞制造麻烦,还要想办法撇清林飞。我想,我们不妨签两个合同,一个合同,是最终签约的合同,上面写明,如果毁约,按30%违约金赔偿。这个合同一签,就会给国家体育总局一种压力。国家体育总局如果不同意做这个广告,违约方需要支付超过二百万元的赔偿金。这笔钱,林飞自然拿不出来,而且,毁约的是国家体育总局,就该由他们出这笔钱。他们如果不想出这笔钱,就得同意这份合同。而这个合同,是林飞的父母签的,林飞可以向国家体育总局说,他是迫于父母的压力。国家体育总局在这件事上,不会太责怪林飞,这就给了林飞一个退路,却又将国家体育总局的退路堵死了。当然,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国家体育总局坚决不同意的可能,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林飞推到绝境,所以,需要签另外一份补充协议,万一国家体育总局不同意,又不肯赔偿,那么,林飞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样的补充协议,等于豁免了林飞一方的毁约责任,在普通的商业谈判中,是很难取得共识的。但眼下这次谈判性质不同,双方都希望做成这笔生意,在王禺丹一方,差不多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何况,作为一种策略性手段,这种方法,确实有可取之处。王禺丹赞成这种做法,林洛刚夫妇自然不会反对。
所有一切,都按照欧阳佟的计划在进行。会谈一结束,他就给杨大元打电话,表示这笔业务,已经成功了80%。
听到这个消息,杨大元非常兴奋,同时向他汇报登记公司的进展。杨大元表示,他已经看了好几处写字楼。这件事做起来非常难,价格便宜的,地点一定很偏,而且面积也不一定适合,地点好的,价格一定贵,面积也选不到最适当的。只有一个地方,他觉得各方面都较适中,九十八平方米,在芙蓉路的财富大厦,与中心地带其他地方相比,价格还算适中,月租三千五。欧阳佟知道雍州市的写字楼租价,觉得这个价格还能接受,便说,那就定下这套房子。快点定下来,注册就可以进行了。杨大元说,那好,明天我就去定。还有一件事,就是公司的名称,我取了很多,拿给伍能建算了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