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章 冉德宫中奇事桩桩 司徒府内噩梦连连(4 / 4)
但将凌迟作为正式之刑罚,却是始于五代。当时曾有官员认为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大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真宗之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犯人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但到了景德年间,大宋刑法之中却又重新出现了凌迟。其实,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
杜若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自幼便锦衣玉食、养尊处优,莫说是凌迟,只怕连杀人也未见过,这等惨怖之事……却为何会频频出现在她眼前?
应笑问见状,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