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唯一(2 / 7)
好似一滴干净的雨水落在光滑的石板上,咚的一下,好听无度,舒心极了。
他高中时分,是全校师生公认的资优生,无论是晚会抑或典礼,他都会持着话筒,笔挺地站在台上,微笑,致辞。当他一出声,全场肃静,声落,要稍微顿一顿,那些微醺的女生才会醒来,继而击节称赞,拍手叫好。
彼时,时玖玖尚在念小学,在他高中的附小。她跟着一众小伙伴混入高中部,在叽叽喳喳的女孩堆里,她悄然看着他,看他在台上微笑、把握自如,却没一丝耍酷,没一丝哗众取宠,那个样子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大抵用一个很寻常的形容词就够贴切——干净。
身边的同学无一不是独生子女,大家都羡慕她有个好哥哥。众人眼里的哥哥自然不是时柏宇,而是每天送她到学校,又等她放学的柯以轩。
时玖玖小时候是那种拖拖拉拉、又邋邋遢遢的人。
每天上学嘴上总浮着一圈牛奶泡沫儿而不自知,他用纸巾给她细心地抹掉,再帮她摘下书包,自己背上,等她上了脚踏车后座,坐稳了,他才骑着走。一开始他不载她,他自认为车技不好,可时玖玖走一半就说累,他没办法,偷偷自个儿练了好一阵,摔了一腿淤青,这还是柯以轩的母亲萧毓薇女士唠家常不小心说漏嘴,时玖玖才知道的。
念书时,许多人高腿长脸白的高中部姐姐来找时玖玖,无一不是想要让她当信鸽,或是小红娘。时玖玖的书包总是被信塞得鼓鼓的,零食也是多多的。一下课,她很拖拉,收拾东西总要很久,柯以轩就站在外面等,一言不发,脾气好到不像话。可也不能说他没脾气,至少柯以轩“哗啦”一下从她书包倒出那些信件,再一把扔到垃圾桶,那模样还是让她都有些发颤,太无情。
只是后来,让众人大跌眼镜,柯以轩由原来的资优生变成了不学无术的二世祖,据悉,在大学校园里一天到晚就知道玩游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长腿、颜好、有钱,跟寝室那帮宅男哥们儿没什么不同。鉴于他不像别的公子哥那样眼高于顶,室友都跟他挺铁的,当然,主要是同是天涯沦落人——没妞儿!
那个“后来”,是时玖玖负笈美国的分界线。
方才在家,江煜城问及自己童年是怎么度过的,时玖玖这才这一回忆,童年竟满满当当都是柯以轩的身影。一如歌词那般,“牵我的手是你……”
自然不止是童年的,还包括了青春。舞勺之年至舞象之年,十三岁到二十岁的光景里,还是柯以轩。她刚到纽约时,寄人篱下的滋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