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情敌到来(一更)(2 / 5)
的肌肉线条。不会壮硕得让人觉得粗俗野蛮,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一只武力值为负数的白斩鸡。
和一般的男人相比,他的肤色更白一些,但又比西方人的肤色深了几个度。健康却又干净,如果不是他浑身的气势太过强烈,看上去就像是古时候的那种贵公子。
不只是容貌俊美,身材超棒,他本人的气质也是相当引人注目。
前来接机的人这么多,甚至连他旁边那位看着像是司机的中年男人举着的牌子都比他醒目,可每一个从机场里往外走的人,总是会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存在。
看来,他是没办法完成老爸交给他的任务了。
路易斯在心里暗道。
不过,他倒没有什么觉得不爽快的,反而对这个年轻男人一看就很欣赏,主动走过去打起了招呼:“你们好,我是路易斯。”
路易斯的语言天赋倒是比他父亲好一些,至少学会了C国语。
德里克当初在跟伊芙的生父秦何微认识以后,也是想为了熟悉一下好友的母语学过C国语的。可是,他在语言方面的天赋比在商业上的还要糟糕,那些小小的方块字在纸面上排列得整整齐齐,但在他眼里就跟捣乱的小鬼们差不多。
半年的时间,他都只会说几句最基本的“你好吗?”、“我很好”、“谢谢你”、“对不起”、“再见”。除了这些,他连自己名字的C国语发音都念不出来。
而且,那几个词德里克也就只能说一说,知道大概的意思,但要论到写和辨认,他就更没辙了。
被C国语折磨得心塞不已,等到儿子路易斯长大后,德里克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儿子。反正,他们家一定要有人学会C国语,是不是他并不重要。
路易斯被这个“宽于律己、严于待人”的父亲鞭策着,这才慢慢地和C国语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熟悉起来。
不过,他也就只能日常对话,而且说话时还有外国人特有的那种腔调,一听就知道不是C国人。要读写的话,就有些为难了。读,他只能认出极少的C国字;写……可能C国小学生都比他写得好。
但他可不在乎,能够学会说C国语,已经算是很好了,反正比他父亲强。
在路易斯打量着萧从渊的时候,萧从渊也已经认出了路易斯,那张脸可不就是德里克发给伊芙照片上的那个人吗?而且,这本人看着居然比照片还要帅气。
女孩子们本来就比较迷外国帅哥,更何况路易斯的长相的确能够对得起“帅哥”这个称呼,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