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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踏脚石原配(完)(4 / 12)

黄大明也很聪明,当初拍裸照时,他也没动史文馨,并没有性侵她,所以严格说起来,这个案子真的很小。

偷拍裸照,涉及的是隐私权,传播出去,涉及的也是名誉权,这两者要么是治安拘留,要么是民事赔偿。因为黄大明聪明地没有向史文馨提出任何的金钱要求,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所以警方也不能把黄大明怎么样,只能警告他:“偷拍、恶意传播他人隐私找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会涉嫌侮辱罪。黄大明,你好自为之!”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黄大明就破罐子破摔了,他一挑眉,问赵警官:“那你们还需要带我回去了解情况吗?”

赵警官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但见他这么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就恶心,轻笑着点头:“当然,因为还有人举报你涉嫌一起敲诈勒索案,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就是知道定不了他的罪,赵警官也不想这么轻易就放过他。

他们在留校同学诧异的目光中,板着脸把黄大明进了警车里,带走了。

A大学校里流言如何闹翻天暂且不提。

史院长本以为找了赵队长出面,就能拿回裸照,解除掉黄大明这颗不定时炸弹,谁料赵队长竟然无功而返。

“史院长,事情就是这样。你提过,他要挟你,让你给他还欠下的三十万债务。最后我们以这个事情为由,请他到公安局配合我们调查。”赵队长跟史院长有点交情,一回局里,他就把这情况反映给了史院长。

史院长听说竟然奈何黄大明不得,气得差点咬碎一口银牙:“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黄大明,简直是个斯文败类!”

赵队长深有体会,这是典型的高学历犯罪,黄大明把方方面面都算计到了,以使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

史院长骂咧了几句,不甘心地问:“赵队长,黄大明不无辜啊,他还敲诈勒索我,你们能根据这个逮捕他吗?”

赵队长摇头,不大看好这个提议:“史院长,这件事你有物证人证吗?”

史院长被问住了,黄大明来找他时,他一点准备都没有,没录音,当时办公室里一个人都没有,他上哪儿找证据去。

赵队长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他只能遗憾地告诉史院长:“我们只能羁押审问他24小时,明天这时候就不得不放了他。”

赵队长虽然也很不愿意放过一个恶人,但他有他的职业操守,他不能知法犯法,顶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难一下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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