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5 / 18)
便宜。那儿气候干冷,进出不便,吃食、衣物、首通通都匮乏的很,稍有不注意,还可能丧命。”
“我知道。这些都是我告诉你的不是么。”
小姑娘静静地凝视着他,“但是我还是愿意去。”
三更天,夜色和月光都很静。
少年垂了眸,沉默片刻。
“好。”
他扬扬唇,“捎你去。”
“从今以后,但凡有我卫珩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你饿肚子。”
宜臻随卫珩离京的那个日子,是五月仲夏极好的晴朗天。
她只收拾了小半车的行李,比从黎州来往京城时更简便,搭着红黛的手上了马车,从车窗内瞧京城的目光里没有半分眷恋。
京城不是卫珩的故乡,也不太像是宜臻的故乡。
故乡,何为故乡。
有亲有友的地方才叫故乡,故乡的旧事难忘,故乡是游子永远的避风湾。
宜臻虽在京城出生,在京城长大,但从牙牙学语的稚童到豆蔻少女,她都被困在祝府那个四四方方的深宅大院里。
难得出府,不是拜佛烧香,就是和姊妹们拘谨地瞧花灯街景。
京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好看的,她虽也听说了许多,却大半儿都是托丫鬟去外头买回来再瞧的。
她在京城生长了十几年,从这座皇城里所获得的欢愉,不及在黎州两载的十之有一。
倘若真是说故乡,宜臻更愿意把黎州当做是自己愿意扎根,眷恋难舍的故乡旧地。
是以离京那日,她潇潇洒洒,干干脆脆,没有半分不舍,有邢府的丫鬟瞧见了,还偷偷叹了一句祝七姑娘好硬的心肠。
倒不是贬她,只是觉得她都要往北疆那虎狼之地去了,还能如此平和淡定,实乃巾帼风范也。
倒是可惜卫侍郎了。
那样钟灵毓秀的少年郎,因太子的偏见和针对,就这么被圣上派去戍守边疆了。
便是升官升的再快,官拜一品大将军,又有何用呢。
没错。
宣帝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卫珩。
其实早在他下圣旨的第二日,宣帝就后悔了。
但天子金口玉言,说出去的话绝没有自己主动收回来的,更何况还是盖了玉玺印章的圣旨,倘若随意就说那不作数,岂不是连帝王的颜面都不要了。
是以第二日早朝时,宣帝特意没有宣昨夜砸出去的那道旨意,就是在等卫珩什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