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重启时光(96)(11 / 11)
人公职保不住了,如果那个女人坚持生孩子的话,家里还得支付那边一大笔钱的抚养费。那个林有志也没动手,说的事也不算是污蔑,估计没啥大的惩罚。重要的是别叫那个女人告,如果非要告QJ,那就不如赶紧息事宁人,给一笔钱把事了结了算逑。
可红秀怎么可能不要孩子,她这辈子过去了,好容易怀上一个的,她是坚持要生。
要生就没钱,你的孩子是你的责任,孩子的父亲中风了没有抚养能力,你自己养去吧。反正把人丢完了,也不在乎了。
钱没要到,林有志也不愿意了。
离婚!就我这条件,再找个长的好的,年轻点的女人,一点也不难。村里这么些假离婚的这不都成真的了,哪个没找?
可还没等找呢,这边前脚跟红秀离婚,把红秀扫地出门。后脚就被发现喝醉了,半夜里不知道干啥去,栽倒在水渠边的泥沟里了,第二天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人倒是活着呢,可喝的太多,还那样摔了一下,又没有及时治疗,反正嘴歪眼斜的,双腿没知觉了,双手颤颤巍巍的,基本后半辈子也就这样了。
林雨柱晚上来找林雨桐,问说:“故意把人灌醉,然后把人带到高渠上,人要是摔死了摔伤了,这算是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吗?”
林雨桐:“……”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她无奈的问说,“那个故意灌人的人她喝酒了吗?她当时是个啥状态?如果她只是喝多了也不清醒呢?你确定她没有喝酒而是故意害人的吗?”
不能!
那不就得了!所以,那顶多算是事故。
出了事故,对方有赔偿之责。
而恰巧,人家钱艳群不计前嫌,又搬回去照顾前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