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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蔺贽新田律(5 / 8)

出前夫的户籍。”

嬴小政问道:“那如果与赘婿成婚,生育的孩子能继承前夫的田地吗?”

蔺贽笑道:“当然不能。低等军功爵位授予的田地,就算战死也顶多沿袭一代。她若与前夫有子女,便由前夫子女继承,以免有了新欢虐待前夫子女;若没有,待她死后,这部分田地就归还官府。不过就算她与赘婿的子女无法继承田地,活着的时候田地的收益,也足够让她们受欢迎了。”

嬴小政道:“这样就能自然而然地令寡妇再嫁?”

蔺贽点头。

嬴小政对寡妇再嫁和赘婿之事没有梦境中的自己那样抵触。

已经完全放弃了生母的嬴小政,能够以纯粹的利益来看待这件事。

为了人丁,寡妇必须再嫁。但若是鼓励这些丈夫死在战场上的寡妇再嫁,又会降低兵卒的士气。

所以直接以奖励兵卒家人为名,让军户寡能够在活着的时候享受更多的田地,即便不鼓励,她们招婿也会变得容易,并且倾向再嫁。

如果不招婿,家中男丁不足,她们守不住那么多田地。

“若兵卒战死时还有父母,田地父母也有份。为保人伦,可将父母该得的份额分给父母,以代替战死兵卒奉养父母。女子不再嫁或者招赘婿,愿意奉养父母,即便父母还有其他孩子,但军户寡也该得到该有的份额。同样,奉养父母的田地也不能被他人继承。父母死后直接归官府。”

蔺贽所有新田律的背后,都是赤裸裸的利益,并非对谁的怜惜。

他的规定,有其他孩子的战死兵卒的父母肯定是不愿意的。但还是那句话,青壮寡妇能缴纳更多的赋税,承担更多的徭役,生育更多的人丁。

只是这些田律都必须包装在脉脉温情之下,才能让在战场上奋死拼搏的兵卒不降低士气。

这一切,只要说是为了保护兵卒留在家中的血脉即可。

如果不这么做,让女子无子女便能被赶出家门,田产由父母给兄弟,那么兵卒去战场的时候,为了夺走家产,他们留在家中的幼子幼女很可能会遭遇不测。

你看,这么一说,是不是就温情脉脉了?

蔺贽点拨嬴小政之后,嬴小政的表情都有些麻木了。

他想,蔺伯父还是很适合当相国的,说不定比李斯还适合。

李斯只会直接来。看蔺伯父这一手多厉害,真是让人完全想不到怎么破解。

“先在吴郡试试。”嬴小政一语定音,“此事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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