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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6章 新式火器实验(3 / 5)

以只要保住了自己的命,那就是大功一件。

如果在弹射跳伞时,飞机下方是人民群众,飞行员最后操纵飞机避开了百姓,让飞机坠毁到了空地上,然后再自己弹射跳伞,这种情况飞行员自己无失误,而且自己还活着,另外加上了一条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事情,那么就可以评一等功。

如果是战争期间,遇到空中险情,而且飞行员把飞机迫降成功了,(保住了飞机),人还活着,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给个特等功,但是在和平年代,哪怕是你保住了飞机,那也顶多也就是个一等功。

以上例子,放在汉部落中并不好代入,那么假设一个符合汉部落情况的例子。

比如有一个行动,需要炮兵将野战炮运到山上去构建炮兵阵地,在走山路的行军途中,山路十分狭窄陡峭,这个时候因为路滑,其中一门炮差点掉到山崖下面去,而这个时候正好有个战士眼疾手快,把炮拉了上来,没掉到山下去,那么最少是个个人二等功起步。

如果他在把炮拉上来的过程中,自己却被火炮砸断了腿,那么这种情况,这个战士就可以评个人一等功。

首先,他挽救了部队的装备财产,这里指火炮,其次,他在做贡献的过程中受到了严重伤害,那么他就可以评选一等功。

再补充一点,如果是因为在战斗的关键时刻,比如前方快支撑不住了,急需炮火支援,因为他挽救了这门火炮,使得炮兵成功构建阵地,对敌人发起轰炸,从而打赢了这关键的一仗,那么就可以评选特等功。

特等功在和平年代是不颁发的,只有在战争中立过重大功劳的士兵才有可能评选特等功,不过能得这种功劳的,估计不是重伤残疾那就是已经牺牲了。

所以针对这次神策卫的北伐行动,像是那些完成了上级交代任务的单位,就可以给一个集体三等功;在任务中有特殊贡献的,则可以考虑三等功或者二等功;有特殊贡献并受伤的,可以考虑一等功,因特殊贡献而重伤致死或严重残疾的,则可以考虑特等功。

这里面关于一等功和特等功评选的事情,就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一等功是受伤得,特等功是战死或者严重残疾者得,但是这两种情况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他这伤残必须是在做贡献的过程中导致的。

如果是在战场上做了逃兵,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敌人打死打残的,那他就是活该,不仅没有功劳,自己这边还得枪毙他,并非只要有伤残就一定能得大功劳,自残冒功的就更不行,抓到的一律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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