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可行(12 / 14)
在这个前提之下,再议其他就顺了不少。
官服,女装亦可,就折衷一下,仿内廷里女官的官服式样,从九品,其实也就是宫女的水准。宫女在宫里穿裙子,但是有些仪式场合她们当中也有人穿仿男装的样式,着粉底小靴。礼仪,也就可以比着这个来了!反正,从九品的狱丞,她们也没机会出现在什么重大的场合。
至于狱卒,那是吏,礼部就把这事儿让祝缨自己头疼去了。
什么经期、怀孕之类的,他们都不再提,反正,她们要是挺着大肚子讹你大理寺,那就你来顶雷。
俸禄,就照着品级来发。职司,自有狱丞、狱吏该有的差使,一应惩奖,都照着章程来。
他们之所以最后妥协也有这方面的原因——祝缨的重点抓得挺对,这事儿主要针对的是大理寺之内的事情。祝缨没把它扩大,无论皇城之外的百姓怎么议论,都不干他们的事儿。旁的官员不用担责任,它也不影响他们。
他们之所以犹豫反对,根源只是“牝鸡司晨”是不好的。
祝缨就主动给它画圈儿,自己先限。
事情定下来,各部郎中都推祝缨执笔写最后的章程,明面上说:“通盘你最懂,我们只知道我们这一点的。”心中则并不怎么看好这件事情,有事没事都让祝缨自己扛了。
祝缨也就认真总结,写了第二份奏本。除了例行的歌功颂德,主要内容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官,一部分是关于吏。官的那部分,就是狱丞,解释了为什么至少要两名,因为要换班,监狱不能没有人看着。然后是狱丞的待遇——就是从九品的待遇,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再是礼仪——依内廷女官的范式。
只有一个问题,人家内廷女官没有丈夫,或者丈夫死了才进宫侍奉。外面的狱丞是可能有丈夫的!则是丈夫高还是妻子高?他们议的是,从九品的狱丞,与平民丈夫,属于执平礼。
再是选官的标准,身家清白、上查三代,读书识字,且要知晓律法。鉴于之前没有先例,也不用她们断案,所以即使现在不懂法条,至少要会背《论语》,并且在选中之后,限期内学习律法,学不会就要黜退。还有,最重要的是要有保人,一是父母或者丈夫同意,二是要有当地官员的荐书,三是要有三个保人,三个保人都得是士绅。
再是狱吏的标准,就更简单了。识字就行,也不必非得是良民,胥吏家眷也可以、三姑六婆也可以,同样的,要修习一定的律法知识。她们的待遇,也都与大理寺现有的狱卒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