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我的爱犬(4 / 4)
买回来可以先放着。”
路露:“合同条件还是原来那个?”
陆北旌想了想,说:“不能给她太多钱,一开始给了太多钱,她可能就直接懒惰了。”
路露:“怎么说?给她分红?”
陆北旌:“不。她签了之后,十年内我保证她参演三部投资十亿以上的电影,或送选国际电影节一次。十年后,我负责帮她投资个人工作室。”
路露觉得这个条件圈子里八成的人都会答应,但也有万一。
“万一她不想搞个人工作室呢。”
陆北旌:“那她的个人工作室可以挂在公司名下,什么都不用她管,她想干什么都行,想参加综艺还是想演电影还是想演电视剧想拍广告,我都替她办好,她可以躺着赚钱。”
翻译过来就是:你跟我十年,我养你一辈子。
只要柳苇在这十年里听他的话拍电影,十年后,她想独立就独立,不想独立可以挂在陆北旌身上吃一辈子。
跟这一个合同相比,这次显然更宽松也更有钱途。
唯一不变的是,陆北旌要占有柳苇最年轻、最有灵气的十年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