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市场(7 / 10)
,再加上有律令约束,所以双重作用下在元朝的前中期执行的还不错。
老朱在洪武开国的时候继承了这一点,老朱钦定的《诏天下养老之政》规定:凡是八十岁以上为人正派,乡里称善的贫苦无产业者,即月给米5斗、肉5斤;老年人见多识广,有的德高望重,各府州县衙,可选聘老者协助整顿吏治,凡见官有为民患者,可上公堂直谏,三谏不悛者,可至京都禀报朝廷;凡年老体弱者,年八十以上,赐里士,年九十以上,赐壮士,与县官平礼,免除他们的徭役等。
除此之外,对于失能老人,老朱则继承了养济院政策,不过朱元璋是农民出身,他很心疼百姓,但同样朱元璋也清楚底层官吏的奸猾,又考虑到官府的实际承受能力,倒也没搞那些表面光鲜但落实不下去的政策,而是在《大明律》明确规定了养济院收养对象的条件。
《大明律户律》: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私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总体来讲条件比较严格,属于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有限的财政拨款尽量做到精准救济,具体标准是6石米/年(洪武十九年标准)到了朱允炆的时候,建文元年在齐泰、黄子澄这些人“众正盈朝”的影响下,大笔一挥,直接砍了一半,改为3石米,同时可以让远方亲戚代养,只有无亲可投的才重新进入养济院。
嗯,真是个小畜生,能想出把失能老人的米粮给远房亲戚,让远房亲戚代养的主意,不知道多少老人被不知真假的远房亲戚接走,养济院用3石米一个人的方式,完成了甩包袱,而建文朝的财政似乎也因此得到了些许微不足道的改善。
所以说朱允炆被夺了天下真不冤枉,跟崇祯裁撤驿站把李自成逼得投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没有老人能站出来起兵推翻他罢了。
反正建文朝类似的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情是没少干,江南士绅们有一说一,没几个好东西,不是蠢就是坏。
社会医疗方面,老朱倒是也没搞什么创新,也是继承自宋元的惠民药局那一套,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题领,州县设医官,凡贫病者,给之医药老朱给惠民药局设置了大使、副使、提领、医官,算是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但是效果嘛,就那样。
听闻内阁众人大概介绍了一下大明现有的济养医疗制度,姜星火继续道。
“祖宗之法不可废,济养制度恢复洪武旧制就很好了。”
嗯,这话从谁嘴里说出来都不违和,但从姜星火嘴里说出来,怎么这么怪呢?
或许以后的教科书里,没有“薛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