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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佛与不听话(3 / 5)

期冲突,那倒可以权衡。

  但这件事已经定死了,你、胡謌、袁宏、郭小婷、唐烟你们5个人。公司花了很多心思,来帮你们解绑《仙剑三》,捆绑上《诛仙》这个热门IP,你必须要拍。”

  作为老板,其实她能和自己的员工解释的这么清楚用意,已经够可以了。

  并且还是建立在她不追问刘知诗不想拍这个广告的真实原因基础上。

  可是……

  她显然低估了刘知诗“轴”的程度。

  “老师,我知道您的用意,但我还是不想接,也不会去拍。《仙……”

  说到这,她话头忽然一顿。

  杨蜜的忠告响彻在脑子里。

  “这件事,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没有老板喜欢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员工的~”

  这句话是第一次打电话说起广告这个事的时候,蜜蜜亲口说的。

  于是,这句“仙剑又不是只有我们几个”的话被收回了肚子里,转而变成了同音的:

  “现在我更想专心致志的打磨自己的演技。”

  “对的,蔡总……《熊猫人》的热度也不小,诗诗的压力也挺大的。这下个月就要去弯弯那边,要是拍这个广告让人觉得咱们轧戏……不是不好么?她应该是这意思。”

  李敏念见蔡依侬脸色已经冷了下来,赶紧打了个圆场,同时扭头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诗诗,这广告也……耽误不了多久时间……”

  可话还没说完:

  “诗诗,这个广告,我不是在和你商量。你是公司的艺人,必须无条件的配合……”

  “不是无条件的,老师。”

  刘知诗同样打断了她的话:

  “广告这些属于商业增值,不在合同的电视剧条款里面。”

  “……”

  坏了。

  看着蔡依侬那彻底冷下来的脸,李敏念知道……

  这次真的麻烦了。

  这……怎么拿合同说起来事了?

  艺人合约确实有影视剧条款。

  就比如诗诗的5年合约,公司和她就会履行十部片约。

  这个合同是双向的,如果到时候合同结束,公司没有让刘知诗上过十部电视剧里担当角色……哪怕是跑龙套,那么到时候诗诗就可以拿合同来告公司不履约。

  同样的,如果这五年之中诗诗要走,那么在掏了解约费后,还要履行完这条合同。

  这是硬性条款,每个艺人公司都是明码标价的。

  毕竟对艺人来讲,也是一种保障。

  但广告确实不在合同范围内。

  公司可以扶持,但让不让你上,看公司。

  演员同样可以拒绝,只要你不喜欢。

  可现在俩人这话忽然就呛火呛到这了,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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