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无题(1 / 5)
听到马娘娘提起立法权,大家下意识的想到了,陈景恪给西方设计的那个议会。
但随即就毫不犹豫的否定了这个念头。
立法权就是制定规则的权力,是一个群体的最高权力。
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老祖宗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个坑是绝不能踩的。
立法权必须掌握在皇帝手里,不可假于他人。
比起什么议会,他们更倾向于单独设立一个直属于皇帝的部门。
但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
历朝历代都没有专门的立法机构,这方面全靠几千年来形成的默契在运转。
所有人都有权力对某些法条提出建议。
皇帝强势的时候,主导权在皇帝手里。
皇帝弱势的时候,主导权在丞相府手里。
大明废除丞相制度,将相权分拆给了好几个部门。
天子大权独揽,真正掌握了乾纲独断的权力。
然而,立法权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皇帝英明的时候,立法的主导权掌握在他手里,一切都能正常运转。
可万一皇帝比较平庸,乃至昏庸无能呢?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丞相府谁来主导立法工作?
单独设立一个机构掌管立法?
那事情就很微妙了。
给这个机构多大的权力?
给的权力大了,这个机构会不会变成事实上的丞相府?
甚至靠着立法权,获得超越丞相府的权力?
内阁和大都督府又如何自处?
给的权力小了,一旦皇帝无法主事,它又无法独立运转,立法工作就废弛了。
可谓是两难。
最终大家习惯性的将目光看向了陈景恪,期望他能给出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陈景恪自然早就思考过这个问题,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但他并没有直接将自己的计划说出来,而是采取了一步步引导。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立法权必须掌握在君主手里。”
“没有君主许可并批红用印,所有的法条都是废纸。”
老朱连连点头,说道:“对对对,这个权力是绝对不能下放给臣子的,否则不是倒反天罡了吗。”
其他人也都认可这个大前提。
皇权社会,制定规则的权力,必须属于君主。
哪怕这个君主只是个傀儡,名义上这个权力也必须属于他。
这是原则性问题。
陈景恪接着说道:“但人力有时而穷,皇帝日理万机不可能事事过问。”
“如果是小国寡民问题还不大,君主多操点心就可以了。”
“但大明疆域辽阔,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风土民情。”
“兼且受限于信息传递速度,一个消息从南传到北都需要大半年时间。”
“没有报纸的传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