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国蹶行(6)(6 / 10)
行的东西,主要是严禁劫掠、要求部队战利品统一归公再做分配,以及交战对抗后的敌人投降十一抽杀,诈降或者劫掠过度的抽杀加重,还有要求地方务必保护优待军属之类。
依然算是波澜不惊,唯独张行张首席亲自在道观里用真气执铁笔抄完之后,大家都说张首席的木刻手艺进步了。
第五日,黜龙帮发布了《民律》。
坦诚说,这个短小的《民律》其实没有任何创新的条款,它的实际条文全是从《刑律》中抠出来的,然后换了个说法而已,但就是这么一个短短的《民律》,引发了将陵城的轰动,之前对《刑律》《军律》毫无波澜的人,不分贫富、农商,纷纷聚集来看,甚至请人抄录。
这一幕,让很多看过了《民律》的黜龙帮高层都有些茫然。
倒是张行与主笔者崔肃臣,虽然也有些惊讶,却迅速变得坦然起来……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个张行主动要求下列出的简短《民律》的诀窍在哪里,那就是这部律法居然是从另一个角度,从老百姓的角度阐述的律文。
很荒唐吗?
不荒唐,之前便说了,自古以来,但凡是中古封建社会,都是《刑律》包打一切,而刑律都是上层对下层的惩罚性的法律,包括《军律》,其实也是变种的刑律,只是特事特办而已……比如说,授田均田制度,这是已经实行了上百年的制度,是公认的良法,而再善良的执政者在讨论这个制度最多也就是强调公平性,但民律却改变主语,强调老百姓拥有从黜龙帮这里直接获得授田的权利,强调他们因为劳动力暂时短缺时被迫出租时租赋的底线,强调他们的土地在他们活着的时候不允许被强买强卖。
类似的,还有任何良民都可以在郡内做小生意不受限制,任何商货都不必向没有行台授权的关卡交额外过路税;任何良民举债时遇到超出限额利息的高利债,只要举告,都可以得到奖赏;任何人十三岁之前都可以去郡城或行台所在寻求筑基引气;任何人都不得被以奴籍相待……
总之,这些相关条款,都是从《刑律》里抄的,很多都是早上百年就存在的玩意,但换个说法,却立即引起了轰动。
腊月初六,夺陇赛的第六日,老百姓继续来看比赛,有钱人继续雇人来抄《民律》,黜龙帮发布了新的玩意,却终于没什么劲头了。
这是一篇干巴巴的人事章程,大概就是上次济阴大决议时阎庆那伙子人弄出来的玩意,什么帮内分为八级,从首席到帮众云云。
亮点委实不多,但也有。
比如在于很多新的人事趁机公布了,比如淮阳郡赵佗与梁郡曹汪两人的总管身份被追认,分属杜、李;谢鸣鹤的大头领被暂署,外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