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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记忆中该有的烙印(4 / 5)

  事实上,在这年头,猎人是很受欢迎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凭借手头的枪和领着的狗子,就能在有人的地方受到款待。

  打杀野猪、熊瞎子、棕熊、跳猫子、獾子、野鸡之类能保护庄稼,打杀狼、豹子、狐狸之类能减少牧民的损失。

  这对他们来说,是很有利的事情。

  何况,这还是送肉来的。

  很自然的,几人放慢速度,随着那蒙古汉子去了他们家的蒙古包,吕律等人也不墨迹,当即就将自己那些不准备带走的猎物从爬犁上卸下来。

  几人也跟着被请进暖和的蒙古包里。

  里面的火塘边,一个老人正在熬着糊糊粥,火上架着一个铁盒里装着的则是乌黑的液体。

  吕律一看就知道,这是在准备制作铅粒。

  再看看墙上,挂着两把双通猎枪。

  这是在准备制作子弹啊。

  这年头的人,动手能力特别强,很多人可不舍得像吕律他们一样花钱去猎具店买子弹。

  大部分人,猎枪子弹都是自己做。

  双通猎枪用的散弹枪,用可重复使用的弹壳放入火药、散弹进行复装使用。

  散弹用的铅粒,那也是自己做的。

  铅这种东西,熔点不过三百多度,很容易就能融化,猎人们在制作散弹的时候,那也是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用玉米面熬一大锅糊糊粥,把融化的铅水倒入沸腾的粥里,铅水就会随着糊糊粥的沸腾,变成细小的铅粒,凝固后落入底部。

  再把火药和铅珠按一定的配比和方法装入弹壳,封装后就能获得猎枪子弹。

  反正就是怎么省钱怎么来。

  喜欢玩猎枪的人向来对装备很痴迷,子弹要装在子弹带里,有的人是斜挎着,有的人是围在腰间,手持猎枪,那威风凛凛的样子,总能引来旁人羡煞无比的目光。

  而且,城里的人也很喜欢往山区跑,因为山区的猎物多啊。

  就连很多职工在星期天休息日也不闲着,早上想方设法进山,晚上回来,拎着只野鸡或是跳猫子,都能显摆半天,若是弄到只野猪,那更不得了。

  这年头,打猎的热情,空前高涨,伴随的是猎物大量消亡。

  看出这老人也是玩枪的,话题自然就不少,只是几句攀谈,彼此之间就已经变得非常熟络了。

  当然了,老人并不是像吕律他们这样为了打猎获取皮毛而打猎,他是为了看护自己的羊群。

  “就在这几天,有一群狼,盯上了我的这些羊,最多的一天,被一连咬死十多只,你们来得好啊,可得请你们帮忙除掉这祸患!我知道那些狼在哪里,我可以带你们去找!”

  老人一看几人的半自动,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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