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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 稀世之宝(2 / 3)

维达湖附近盛产金矿。

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黄金制品。

比之前发现的金盔甲更加贵重就有数件。

黄金船,在一个长近20厘米的金制竹筏上,站着11个金闪闪的金人,姿态各异的金蟾蜍,‘精’美绝伦,制作工艺非常‘精’湛。

黄金船在哥伦比亚黄金博物馆有一件,被称为镇馆之宝,无价之宝。

相传印第安人首领全身涂上金粉,带着各种黄金祭品乘坐这种“黄金船”去神圣的瓜达维达湖朝拜神灵。

这更加赋予了黄金船的无形价值,称之为稀世珍宝,国宝也不为过。

除此之外,还有一尊印加神头像。

这是全哥伦比亚唯一的一件印加神的黄金真品,价值连城。

几天后,陈锐满载收获离开了黄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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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陈锐考虑怎么处理这批财宝。

当然,在这之前就不得不考虑秘鲁、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等在11世纪至16世纪曾是印加帝国版图所属国家对这批财宝的追索。

‘追索’也是每一个寻宝人、寻宝公司都要面对的问题。

比如,西班牙政、府对“梅塞德斯”号的追索。

中国对圆明园国宝及南海沉船的追索。

埃及政、府对古埃及文物的追索。

......

能够追索成功的案例非常少。

2009年初佳士得不顾中国方面的反对拍卖圆明园兽首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流失文物的追索之难。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的原因是追索方能够提供明确证明其归属的证据太少了。

另一边面的原因是国际法在很多方面的规定及原则都保证了财宝持有人的利益。

比如,“物之所在地法”,“善意取得原则”,“时效取得原则”,“消灭时效取得”,”条约不溯及既往原则。”等等国际及各国法律和原则都最大程度的保证了财宝持有人的利益。

通过这两方面的原因,秘鲁、哥伦比亚、玻利维亚、智利、厄瓜多尔等国想从陈锐手中追索到这批古印加帝国的财宝非常难。

因为这些国家即不能提供明确证明其归属权的有力证据。

其次,通过消灭时效原则,持有所谓“历史上被掠夺”的文物可以依据所在国民法,取得对这些文物的财产所有权或者自行免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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