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摇滚村(3 / 5)
在凌晨入睡,白天快到中午时起床。
因为人口密集,“摇滚噪音”容易招来居民的责骂,在乐手们租来的小屋里,练琴时要在窗口、门口捂上被子,以降低音量避免扰民。吉他和贝斯还好点,而鼓手,在这片地区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每逢春节,乐手们没有路费,急着找钱回家,卖乐器卖衣服的大有人在。他们过的是一种苦行僧式的生活,随便一件衣服穿上便可出行,但一定要前卫,又没钱,因此蓄长发便成了一种最好的表达方式,因为他们没更多的钱来修饰发型。
吃,对于他们更是简单,条件好一点的能吃上方便面,或许十天、半个月的吃上一次炒菜,而绝大多数人整天只有吃五毛钱一个的菜包子,而且一吃便是十几天、二十天,条件再差的就只有买半斤烙饼就着凉水下肚。据传说,有些乐手最苦的时候,兜里只有两块钱挺上一个星期也不算稀罕事。
那时树村90%的乐手都是靠家里资助的。怕别的工作耽误时间,乐手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去做其他工作,因此树村里那些年纪大些不好再向家里伸手的乐手们的生活,就常常难以为继,过着缺衣少食的赤贫生活。
那时住在那边的摇滚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被称为“赶场”的,每周几次到酒吧演出,报酬也不固定,五十,八十,一百,有时报酬抵掉来回的出租车费后就所剩无几了;另一种是静下心来,专心地搞原创音乐,用他们的话讲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这类人对“赶场”的不屑一顾,但他们的生活状况往往会更糟糕。
在那个时候,京城的摇滚乐队地上的和地下的就已经至少有1000余支了,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已经成为京城的一道音乐风景。但是,国内没有摇滚乐的传统,没有适合的发展基础,社会对摇滚的认知程度也不高。
那时的树村,就像昔日圆明园的画家村、亮马河的东村一样,由于房价便宜、特定人群集中一类的原因,形成了非常奇特的文化现象。
这样的地方描述起来有点像乌托邦或者人民公社:在一个由砖瓦房、黄土路和洋灰路相间的小村落里,人们快乐的生活着,有一部分人是出租房子的,他们不种田,外面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做什么,也许主要就是靠出租这些房子挣钱,他们可以算作是“种房子”的人;
还有一部分人是租房子住的人,他们本身也没有什么钱,租下房子以后就并不安静的住在里面,成天鼓捣些叮叮当当的音乐,但是他们并不真正的工作,而房钱去会交到房主手里,他们就象是肥料,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