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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都市小说 >七年之恨 >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3 / 5)

后,还是林爸爸提出折中方案:按照法律进行分割,可以支付对价,但是不卖房子,对于可以分得的钱款,做七折处理。林悦的三叔分五年的时间,给到林悦大姑姑和二叔。不足的部分,由林爸爸拿出来钱来,进行补偿给林悦的大姑姑和二叔。

林悦的大姑姑和二叔,都表示同意。但是,他们要林悦的三叔当场立字据,并且对还款期限不满意,要求三年内给付完毕,如果不能还清,就要林爸爸拿出钱来。

林悦的小姑姑听后,当场就发火了,骂林悦的大姑姑和二叔不是东西,小时候他们五个人这样要好,兄弟姐妹们五个人齐心协力,家里那时候穷,大家一起什么苦没有吃过,为什么到如今大家日子都好过了,反而一点都不讲情面!大哥虽然家里条件不错,但是林悦的大姑姑家里条件更好,为什么大哥可以做到放弃权益,并且代自己的三弟分担一部分责任,但他们的大姐却做不到!为什么要这么逼迫自己的大哥和小弟?她很气愤,也很失望,更多的是伤心!如果大姐做成这样,大家以后就没有必要再同这样的大姐来往了!

因为小姑姑的痛骂,林悦的大姑姑,觉得很没有面子,很不好意思。

她回家后,把事情和老公和女儿都讲了一遍,她本来是想在商议之后,取得他们的支持的,谁知他们都反对她这样做。

后来,经过林悦的大姑父和林悦表姐张冰的劝说,林悦的大姑姑最终决定:让林悦的三叔按照三年期限,把对价的七折数额支付给二弟,让二弟拿这部分钱去换房。至于她的部分,如果三年后,小弟有余力就给她,如果没有,就算了。

这件事,终于因为林爸爸的宽容大度和林悦小姑姑的仗义执言,还有林悦的大姑父和林悦表姐的感概大方,而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没有像别的人家一样,因为一点房产,就搞得兄弟姐妹离心离德,甚至跑到电视台老娘舅节目组丢人现眼,又或者要靠诉诸法律才能让心里平衡。

是以,林悦的爷爷奶奶过世后的这些年,每逢过年过节,林悦的小姑姑总是邀请家里人去她家吃团圆饭,一则是她生性喜欢热闹,二则是她不愿意父母过世后兄弟姐妹就不再相聚。

所以这些年来,只要小姑姑发出召集令,家里人都是肯给面子的。

当然这些年,由于房子纷争的事情,林悦三叔一家,和林悦的小姑姑走得更近。

再加上,林悦的小姑姑当年动迁分到款项后,为了照顾林悦的爷爷奶奶,特意买了套离父母近点的房子,因为两套房子离得近,就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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