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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历史架空 >系统让我当网红 > 第61章 【慎买!】「狗蛋番外」第一人称

第61章 【慎买!】「狗蛋番外」第一人称(2 / 5)

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你儿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给他走南闯北地张罗事务。

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跑题了。

砍头的那一天,刽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钝。

一刀下去,我的脑袋只勘勘分离了一小块。周围的百姓惊呼:“还连着呐!”

废话,没掉下来当然还连着。

接着,又是重重的一刀。

我听到了清脆的一声,终于分离。

视野天旋地倒,他们脸上是称快的表情。

我想也是,一堆吃老百姓血汗钱的贪官,死一万次都不够。

那个时候,乱臣贼子,是不允许有个好归宿的。

所以我们这伙人的尸体就这么被原地放着。

风吹日晒,霜被雨淋。

就连野狗都不肯来咬一口。

我闲得无聊,还动过坏心思。比如用一点点小小的鬼力,切下了自己的一个大拇指,送到觅食的野狗嘴边。

结果它屁滚尿流地跑了。

扫兴。

再后来,有一个小姑娘,远远地掬了一把纸钱过来。

还在地上画了个圈,哀哀戚戚地烧着。

呵,破布衣裳,叫花子的脸,怕是自己都吃不饱吧。

烧完了纸钱,我原以为这是桩美事,就像邻街那个掉书袋的书生整天念叨的人鬼情未了一样。

没想到她...

她竟然挨个翻起了尸体!

摸完了这具的玉扳指又去摸那具的金项链。

就这么一路摸到了我的那具。

可是,她突然一愣,有点不敢相信地问:郑...郑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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