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慎买!】「狗蛋番外」第一人称(3 / 5)
我没想到,距乌衣巷这么远的地方,也会有人认出我来。
但尸体哪会说话呢。
再后面的事我也不知道了,因为黑白无常拿着索命锁和招魂幡弄走了我。
二十几年的杀生,是孽。
阴曹地府,阎王大发善心,他问我畜生六道想投去哪一种。
我当然全部拒绝。
当牛做马任人宰割太痛苦了。
宁可从未活过。
所以阎王思索了一下,说:
“那小姑娘和你有缘。这样,你好好修炼,等她再世为人,满足了她的一个愿望,我便放你回人道。”
好。
倘若她不来找我,那我便当一只孤魂野鬼。
飘零人间也不错。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阎王这狗 |娘 | 养的小王八竟然阴我。
【3】
整整六辈子,小姑娘竟然都过早地夭折。
每次我赶到的时候,不是还剩一口气,就是已经被勾走了魂。
这让我怎么满足她的愿望?
这让我还怎么投胎?
终于,第七世。
“笔仙笔仙...”
“汝乃前世...”
“吾即今生...”
“如闻吾愿...”
我在角落无聊地画圈圈。
整整两百三十三年啊,她终于召唤「笔 | 仙」了。
笔 | 仙 笔 | 仙,召来的其时根本就不是什么「仙」。
只不过是一些无聊的小野鬼和过路的恶鬼罢了。
不过有我在,那些道行浅薄的哪敢来捣乱。
两百多年的修炼,加上屠夫的一身煞气,足够赶走这些杂碎了。
我想,虽然我也是只恶煞,但我是一只来报恩的恶煞。
对你没有恶意。
是大善。
一个愣神,声音又细碎地响起。
“怎么还没有来?”
“难道是文言文版的咒语没有用?”
... ...
当然有用,不念都有用。
我想着是不是该学这阵子人类流行的那种恐怖片一样,一惊一乍地弄出点动静才好。
所以,阴风阵阵,扫起了墙角的...粉...粉红内衣?
哦。
不好意思,扫错了。
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