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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科幻 >所罗门的伪证 > 16 (4)

16 (4)(23 / 24)

检察官坐了下来。茂木却站了起来,轻轻咳嗽一声,扫视着陪审团。

礼子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藤野检察官是将这位被城东三中视作无赖的媒体人士当成此类问题的专家传唤出庭。他的证言应该属于专家证言一类。

“首先,根据其目的是否为榨取被害学生的金钱,集体私刑可分为两大类。而对于以金钱为主要目的一类,本法庭不必关心,因此我也在此予以省略。”

作为这方面的专家,就得大刀阔斧,干净利落。

“另一类集体私刑即使会顺带榨取一些金钱,也明显存在其他动机。而根据实施私刑的团体与被害学生之间是否存在交友关系,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茂木悦男举起右手,竖起两根手指。

“其一,被害学生与该团体本就是一丘之貉,比如同属某个社团或活动小组。有一种情况是,被害学生想要脱离该团体,而其他成员对此感到极度不满,便对其实施暴力惩罚;另一种情况是,该团体发生内证,并发展为多数成员针对个人的暴力行为。内讧的起因常常与金钱和物品丢失,或者异性关系的矛盾有关。前者往往源于误会,或是外部人员所为,在团体内部解决的过程中引发暴力事件;后者多半是团体中年纪较小或性格较懦弱的成员勾搭上老大的交往对象,从而引发整个团体的众怒。”

陪审团中一名估计来自篮球社的高个子成员,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口若悬河的茂木悦男。

“总而言之,且不论团体本身的性质健康与否,这类集体私刑,本质上是为了惩罚违反该团体内部潜在‘纪律’或‘规则’的成员。因此,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受学校鼓励的社团之中。我采访过的事件中,就存在这样的实例:一名一年级学生无法忍受严酷的训练,以及成员间毫无理由的上下级关系,想要退出社团,受到高年级成员的私刑并致其死亡。在这起事件中,连顾问老师也对发生过不止一次的集体私刑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事件最终发展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该教师出庭作证时仍然声称,这是为了让大家遵守社团纪律所必要的处置。”

“暴走族群殴想脱离集团的成员的情况,也属于这种类型吧?”

面对提问的井上法官,茂木用力点了点头。“是的。这是最典型的事例。”

所有在场者都听得人了神。

“其二,被害学生不属于实施私刑的团体,而只是一个局外人。比如,该团体的成员是由于某种共同的癖好鬼混在一起,而被害学生并非其中的一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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