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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进退有据(2 / 5)

种。

  第一类是藩属国,第一种是亲王藩属国,第二种是异姓藩属国。

  第二类是没有建立宗藩关系的国家和势力。

  一种是盟友,二种中立国,三种敌对国。

  每一类国家的使节,在大明享受的待遇都是不同的。

  但不管是哪一类使节,都不再拥有任何特权。

  虽然朝廷律法上没有规定要优待番邦使节,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类似的情况。

  番邦使节就是拥有种种特权,很多蛮夷部落也是如此。

  朱雄英将这些潜规则统统废除,将一切都摆到了台面上。

  对此武将集团自然是支持的,我们在军事上打败了对手,结果人家的使节还要受优待,凭什么?

  文官集团也同样是支持的。

  很多人以为文官对内强硬,对外软弱卑躬屈膝。

  事实上这是误解,儒家是最反对这种政策的。

  不少大儒都曾公开抨击过这种情况。

  遇到中原王朝强势,皇帝又比较务实的时期,外国使节就几乎没什么特权。

  如果皇帝比较好大喜功,那就没办法了。

  比如杨广,为了炫耀隋朝强盛,竟然要在迎接外国使节的道路两旁挂满丝绸。

  遇到中原王朝虚弱的时候,比如宋朝……那是没办法。

  即便是宋朝,也不缺乏强硬的文臣武将。

  反过来说,为何中原王朝对待外国使节的差异如此巨大呢?

  答案很简单,缺少相关的规章制度。

  无法可依的情况,一切只能按照上面的意思来。

  上面不说话,下面的官吏又怎么敢得罪使节?

  现在朱雄英改变了这种情况,直接制定了完善的律法。

  以后接待外国使节,完全照章办事就行了。

  这种情况,反而是文官集团最乐于见到的。

  这还不算完,这套法律还对赏赐、国礼交换等做出了规定。

  赏赐是给正儿八经的藩属国的,全凭皇帝喜好。

  但一般不能超过藩属国进献贡品价值的三成。

  毕竟是赏赐给小弟的,不能落了大哥的面子,多给一点也能理解。

  国礼交换是给非藩属国准备的,必须等价还礼。

  也就是说,别人送一文钱的礼,大明就对等还一文钱,不能多也不能少。

  对于这个规定,文官集团更是举双手双脚赞同。

  大明暂时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但之前的朝代可出现过太多了,其中尤以汉武帝时期为最。

  别管是什么人,只要自称是某某势力的使节,带着一些礼物过来声称要朝觐天子。

  只要再说几句好听话,马上就能获得几十上百倍的赏赐。

  很多势力都将这种事情当做了生意,变着花样的来朝觐。

  他们心里真的敬仰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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