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穿越中世纪241(5 / 8)
是五彩缤纷的。而以此时的技术条件,就算搞出了印刷书,也不可能做到手抄书的水平。
这样一来,高端市场就无法和手抄书竞争了,毕竟有足够财力的人要的就是面子,书籍作为此时一类奢侈品,也要能彰显社会地位。如果要讲究‘实用’,他们也不必抄写员抄得那样兢兢业业,还让画师以图画装点。
而如果不算高端市场,现在的图书市场还剩下什么?其他人有购书需求吗——有是有的,但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像是宗教书籍,包括《圣经》,以及《圣经》相关二创(理论上来说,二创应该是禁止的,但就像很多戒律一样,当下都形同虚设了),除开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使用和收藏的精美手抄书,也有不少普通神职人员和信徒有‘平装本’的需求。
此时很有名‘腰带书’,就是为了方便朝圣信徒和普通神职人员使用,做成后世口袋本大小,可以拴在腰带上的《圣经》。可以想象,这种‘腰带书’,除了个别人的特殊版本,多数都是比较朴素的……这就算这年头的‘平装本’‘口袋本’。
但即使是‘平装版’‘口袋本’,此时的价格也绝不亲民——这听起来还不错,似乎可以印刷这类平装本的《圣经》故事或相关二创?实际不然。做这种书籍的生意得得到教会的许可,过去分散的、小打小闹式地手抄,或许这条规定还有人躲得过。但如果要大量印刷的路子,那就想瞒也不可能了(中世纪可不是文艺复兴时期以后,教会是真的会管的!)。
路易莎作为瓦松王后,也不是怕教会拿这件事找她麻烦。只是何必呢?如果只是想赚钱,办法有的是,根本不用做这个,何况这个行业其实也没多少钱可赚——触教会的霉头对中世纪的权贵男性还好一点儿,可女性就麻烦大了!
而如果不做宗教书籍,那就是‘流行书籍’或‘工具书’了。
前者不必说,如果吉娜的叙事长诗要成书出版,也属于这类。这种‘流行书籍’的问题在于,多数时候并不是书商找人抄写再卖出的,一开始都是读者自发的,要么自己抄,要么找抄写员代抄……所以才说是‘流行书籍’,就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与感情需要’的东西。
当然,走红后也会有书商介入,这倒是印刷术能派上用场的时候了。唯一的问题是,这年头十年八年都出不了一部‘流行书籍’,要真靠流行书籍支撑印刷业,行业都要饿死了——除非路易莎为爱发电,贴钱经营印刷厂。
至于还有‘工具书’,在这个时代,工具书